CASISD OpenIR  > 创新发展政策研究所
日本大数据立法增设“限定提供数据”条款及其对我国的启示
刘影; 眭纪刚
发表期刊知识产权
2019-04
期号4页码:88-96
语种中文
文献类型期刊论文
条目标识符http://ir.casisd.cn/handle/190111/8756
专题创新发展政策研究所
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
推荐引用方式
GB/T 7714
刘影,眭纪刚. 日本大数据立法增设“限定提供数据”条款及其对我国的启示[J]. 知识产权,2019(4):88-96.
APA 刘影,&眭纪刚.(2019).日本大数据立法增设“限定提供数据”条款及其对我国的启示.知识产权(4),88-96.
MLA 刘影,et al."日本大数据立法增设“限定提供数据”条款及其对我国的启示".知识产权 .4(2019):88-9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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